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方案
来源:未知 2022-04-18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 |
1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265 |
2 |
早期教育 |
570101K |
50 |
3 |
音乐教育 |
570108K |
50 |
4 |
美术教育 |
570109K |
25 |
5 |
舞蹈教育 |
570112K |
25 |
6 |
表演艺术 |
550204 |
25 |
7 |
570115K |
10 |
|
8 |
小学科学教育 |
570107K |
10 |
合计 |
460 |
说明:①所有专业学生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2021年规定标准执行。②学制三年。
三、报考条件
参加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含2021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办法。
①考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网上报名填报我校招生志愿和学生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没有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效;②网上报名后,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3月16日;
(3)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可任选我校8个专业中的2个专业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即可填报志愿。
(4)资格审查:2021年3月20日
我校将对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地址:图书馆一楼招生就业指导处(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5)考试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80元,费用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
六、命题、考试与阅卷
命题、组考及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规定组织实施。
1、普高应届毕业生类: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免文化考试,参加技能测试。
2、职高对口、普高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类: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模式。
(1)文化基础课:满分300分。其中语文(130分)、数学(90分)、英语(80分),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命题范围和难易程度与湖南省中职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考试试题相当,考生可自行参考相关资料。
(2)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考核方式均为面试,建立面试试题库,满分300 分。按专业类别分为四组测试:①学前教育 早期教育 ②音乐教育 舞蹈教育 表演艺术 ③美术教育 ④现代教育技术 科学教育。
(3)考试时间
2021年3月21日
(4)考试地点: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5)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教师进行。
七、录取程序及规则
(一)录取程序
1.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2.学校将结合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按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学校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录取。
3.在我校网站(http://www.xnyesz.com)公示预录取名单。
4.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在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自己的成绩和录取结果。
(二)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率不限。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类,学校按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成绩加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并公示,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职高对口、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类,学校按考生文化基础考试加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并公示,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考生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舞蹈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四个专业设定面试控制线,考生未达到面试控制线不予录取。
4.技能测试项目按照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确定测试项目,当某个专业计划未录满、第一志愿专业考生人数不足时,按照以下专业类别组进行递补调剂:①.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②.表演艺术、舞蹈教育、音乐教育专业。
5.按考生类别录取,根据考生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各类别考生录取计划,确保各类别考生录取率相同。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6.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7.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新生进校后不能转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上述考试。